投保人豁免是什么意思?华夏投保人豁免保费2.0怎么样?
首先是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豁免是什么——豁免是指保险费豁免,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无法继续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费豁免条款免去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被保险人可以继续享受保障。那么华夏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2.0版作为一款附加的投保人豁免保费保险有什么特别之处呢?跟小沃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华夏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2.0版投保规则
二、华夏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2.0版有哪些可以豁免?
1.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轻症疾病有35种,若被保险人初次患所列35种轻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2.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中症疾病有20种,若被保险人初次患所列20种中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3.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重大疾病有100种,若被保险人初次患所列100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4.身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5.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全残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小沃小贴士: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小沃总结
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很有必要,附加投保人豁免就能对投保人的轻症、重症、高残、身故提供保障,在投保人发生这些情况时,可以豁免对应保单的应交未交保费。虽然会增加一点保费支出,但是在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可以不用缴费,被保人的保单继续生效,最大限度的减轻家庭负担。
好啦,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希望小沃的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可免费咨询哦!小沃愿为大家一对一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