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沙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刘林燕
2020-04-18 11:21:37
导读: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沃保小编整理了关于2020年三沙生育津贴怎么算,如何领取以及领取条件是什么?生育津贴怎么算?
2020三沙生育津贴怎么算
目前,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基数再乘以产假天数就计算出了生育津贴金额。若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不发放生育津贴。
即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符合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男性参保职工护理假仍为15天。
2020三沙生育津贴怎么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020三沙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在定点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三沙社保中心。
三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898-6683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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