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意外”意外险不赔?意外险如何顺利获赔?
真实案例
刘某(化名)是一位年过30的女司机,2018年6月的一天,下着瓢泼大雨,刘某驾车出行,行驶在一座桥上时,由于视线模糊,刘某撞向桥边的护栏,致使车子和人一起坠入河中。刘某也因此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的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开展了调查,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分析,刘某没有酒驾和毒驾的可能。但是根据打捞上来的车辆发现,事发时刘某的车辆没有采取任何紧急制动的措施,而是一直处于加速行驶的状态,车辆的车窗也一直是关闭状态。如果求生的欲望很强烈,应该会有积极刹车和摇下车窗的举动,然而刘某并没有。
交警部门开具了刘某的死亡报告书,由于事发前一个月,刘某分别在6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巨额意外险,6份意外险的保额高达2100万,事故发生后,刘某的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分析书,这起交通意外属于刘某“自我意识主导”所致。
该起事故是由刘某自我意识故意制造的,并不属于意外事故。而且刘某在事故发生前先后投保了6份保险,有自杀骗保的嫌疑,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刘某的家属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经过几次的索赔无果后,刘某的家人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根据交警部门开具的死亡报告书,可以知道刘某并非死于意外,而是“自我意识主导”。故保险公司不理赔所以合理行为。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某家人的请求。
案例分析
2100万保险金,人都已经死了,为什么保险公司说不赔就不赔?难道是保险公司在故意找茬?其实保险公司之所以拒赔,是因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分析报告书,认为刘某驾车坠河是自主意识下完成的,这份报告书可以证明刘某的死亡不属于意外情况,而属于“故意自杀”。自杀属于意外险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如果交警部门也无法判断刘某的死亡原因,报告书上如果是死亡原因不明,那么保险公司很大程度需要承担理赔。
意外险纠纷为何频频发生?
意外险纠纷多的原因主要在于人们对于意外险的理赔概念并不清楚。意外险针对的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的客观事件,而不是任何“意外”都会赔。保险公司所到底是“公司”,而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意外险什么都赔,那么意外险还要设置免责条款干嘛?推荐阅读:意外事故导致住院百万医疗险会赔吗?百万医疗险有什么特点?
意外险哪些情况不赔?
意外险的拒赔通常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不赔,第二种是合同失效被解除的不赔,第三种是合同约定的不赔。
第一种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不赔:这种情况的纠纷在于该事件究竟属不属于意外,是不是意外,如果存在争议,法院会以警方最终的事故调查的结果为准。
第二种情况是合同失效或被解除的不赔。很多意外保险都是一年期短险,并没有宽限期,合同到期未缴保费,保险就停效了,停效之后再发生的意外是赔不了的。
第三种情况是合同约定的不赔:意外保险合同都会有一个免责条款,这个则是构成意外条件,但保险公司仍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每家保险公司与产品的免责条款都有微小的不同,在
意外险中,常见的免责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保人对被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不赔。这个很好理解,如果投保人故意把被保人杀害了,这已经不是赔不赔的问题了,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2、被保险人违法导致的意外险拒赔。比如被保险人因为犯罪杀人抢劫被打伤打死,或者酒驾毒驾等,意外险都是可以不赔的。因为保险并不是助纣为虐的。
3、高风险运动引发的意外不赔。比如高空跳伞、攀岩等意外险都是不赔的。如果你是极限运动的爱好者,可以专门投保这类保障极限运动的意外伤害保险。
4、战争、核辐射、核爆炸这类原因造成的意外意外险不赔。理由很简单,战争或者军事冲突造成的毁灭性太大,保险公司是无力承担起这类损失的。
意外险如何顺利获赔?
上诉案例的纠纷主要争议点在于“刘某的死亡到底是否属于意外”。而最终也证实了刘某的死并不属于意外,保险公司没有不承担理赔责任。很多人要问了,意外险理赔真的那么难吗?其实意外险的理赔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为避免大家以后在理赔时被拒,我给大家总结出以下2点:
1、投保前看清楚免责条款
一份意外险要想理赔,需要满足“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4种硬性条件。另外,意外险的免责条款还有很多不赔的内容,这些都是意外险明令的免责项目,如果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免责条款肯定是不赔的。
2、坚决反对蓄意骗保
不管是意外险,还是重疾险或者医疗险,只要是保险,就不允许有骗保的情况发生。案例中的“自杀”是骗保行为,除此之外,像带病投保、提供虚假的资料或者伪造保险事故都是属于现实生活中常见的骗保行为。大家要注意,骗保不仅不能获得理赔,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结语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大家在有保险意识投保的同时千万不要投机取巧,小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好了,今天的文章案例就分享到这里,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