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有什么作用?一篇文让你吃透寿险!
先说说这寿险有什么用?
人寿保险,在国外也叫作死亡保险,它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产品,在保险期间内,如果寿命终止,保险公司给付相应的保险金作为赔偿。
寿险从保障期限上又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那么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个很明显的区别就是保障时间不同,顾名思义定期寿险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内的保障,也就是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意外身故了,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而若被保险人在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就不会给付保险金了,也不会退还保险金。
终身寿险则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也就是只要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即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就是价格不同了,定期寿险由于保障时间较短,保费低,保额高。终身寿险价格相对较高,但优点是现金价值比较高,保障期限久,有财富传承的功用。
再就是适合的人群也不同:定期寿险由于保费低这一优点,适合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做身价保障来用。
这个时期的人们经济压力往往是比较大的,上有老下有小,前有车贷后有房贷。一旦发生意外,对家庭的经济打击是毁灭性的,拥有一份定期寿险是很必要的。
终身寿险更适合那些在家庭中收入占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或有意投资的朋友们。
毕竟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是有限的,到了合同终止期,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而终身寿险只要维持合同有效,保险金我们最后是一定拿得到的,人总有一死,留一笔钱作为一份财富传承,给我们的另一半或者子女,无疑都是对家人“最后的疼爱”。
这里说一个后台朋友们提到的一个频率很高的问题:
我,我买的重疾险是有身故责任,我还有必要买寿险吗?
虽说现在很多重疾险包含身故责任,但大家要清楚的是,重疾险的身故责任跟重疾责任是共享的一个额度。也就是说如果之前我们得了重疾,保险公司理赔过了,合同终止,身故责任的理赔金也就没有了,换句话说就是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只能赔付一个。
所以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撑死只能当做是对寿险保额的一种补充,绝对不可以完全的替代寿险。
看到这,有没有一种寿险真是非买不可的感觉,那么保额选多少合适呢?虽说生命无价,但咱投保寿险的时候还真得给自己“估个价”,至于怎么估,这个具体还是要因人而异。
不过我可以教大家两个常用算法:
生命价值法:
这属于一种补偿型的算法,说白了就是把你一定期限内为家庭的贡献额度作为保额,比方说你未来30年的工资能为家庭贡献150万,那么这个金额就可以作为你的定寿保额,这样万一你不幸出了意外,对家庭的经济损失也完全可以用保险金补上。
需求价值法:
这就要看你的家庭具体状况了,比方说你家有50万的房贷,孩子上到大学,至少20万的教育储备金,再加上老人几万块的赡养费,这么七七八八算下来可能要有个200多万,也就是未来30年你家需要维持生活的金额,作为你的定寿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