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禄终身重疾险是骗人的吗?值得投保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太平福禄终身重疾险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
太平福禄终身重疾险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可投保,提供50种轻症、10种中症、120种重疾保障,轻症多次赔付,中症、重疾不分组单次赔付,自带轻症、中症豁免,还有身故保障。
太平福禄终身重疾险保障简单但也全面,疾病保障覆盖轻症、中症、重疾三个阶段,保障更加细化,常见疾病保障全面,前25类重疾是保监会规定的,赔付率比较高的,常见的几种高发轻症也都在保障范围内;轻症、中症、重疾的赔付比例也不错,总体上看可圈可点。
太平福禄终身重疾险由太平人寿承保,太平人寿历史悠久,2001年11月,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6月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太平”)以“太平人寿”名义,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复业后的“太平人寿”是我国第六家全国性寿险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62.3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太平人寿资本实力雄厚,服务完善、产品质量可靠有保障,值得信任。
注意!太平福禄终身重疾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