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抚顺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潘雅媚
2020-01-16 16:55:48
导读:
沃保网小编从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各项政策通知了解到2020年抚顺的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将有所调整,下面为您整理了2020年抚顺生育保险怎么算,如何领取以及领取条件是什么?
2020年抚顺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六章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辽宁省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仍按照各地原有规定执行。
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生育女职工产假天数为98天,难产、生育多胞胎等视情况增加产假天数;《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配偶享有护理假15天。
2020年抚顺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
2020年抚顺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抚顺市社保中心。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7号
联系电话:02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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