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绥化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2020年绥化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女职工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休假的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计发基数×12÷365×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按照规定,(1)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领取。女职工产假期间,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按程序调减工资指标。(2)退休人员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3)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人员,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020年绥化生育津贴怎么领
女职工怀孕90日内应向用人单位提交《准生证》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并填写《女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用人单位持以上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在终止妊娠前持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节育证明、终止妊娠诊断证明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女职工在生30日内将生育证明、医疗费票据报送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持《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生育证明、医疗费票据及女职工生育前当年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凭证,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应将生育医疗费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按月拨付,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本人。
2020绥化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
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另:生育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一)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
(二) 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生育费用的(急诊除外)。
(三) 因实行节育措施发生的医疗费。
(四)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医疗事故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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