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重疾险,小沃总结了每个人要知道的五项基本要点!
之前也帮大家分析比较各类重疾险,拆解到条款里面看各个产品的优缺点,但是,具体到最后选择投保的时候,还是有很多的问题。
买多少保额?缴多少年?是否包含多次赔付?要不要身故责任?等等一系列问题。
这里总结几招和大家分享
一、保额要买够
注:后面的几点,都先建立在这第一条的基础上。
买重疾,首先看保额。在可用的费用内,优先考虑更高的保额
虽然产品各种各样,但是,只要是重疾险,首先25种银保监要求的核心重疾,就已经占到了理赔赔付比率的95%以上。所以,常见的重疾基本都已涵盖。
具体是赔两次还是赔三次的问题怎么选?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先问一句话:如果第一次重疾的时候,都没有足够的保额帮我们支付治疗、疗养和康复的费用,第二次和第三次赔付,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所以:先有足够的钱,撑过第一次再说!
比如,最新出炉的2019年上半年部分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人均赔付金额,看大家买的重疾险每个能够赔多少钱?
像平安、泰康的,平均保额连10万都没有,现在的重疾治疗,没有30万保障,能扛的住吗?
所以,没买够保额,重疾险发挥不了真正的作用。
小编建议,同样的价钱,别考虑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净找些没用的噱头。先选择保额,再考虑其他的。
记住:30万打底,50万基本优秀。
二、是否选择有身故责任的
除了带身故责任的以外,还有一些是身故可以返还保费的,基本归为一类。
1、如果没有发生重疾,最后身故也可以赔付保额
2、如果没有发生重疾,最后身故可以返还所交保费
身故返还保费对价格影响较小,若包含返还保费,导致价格差异较大,没必要选择返还保费了,如果价格差异不大,返还保费也是不错的。
身故赔付保额对价格的影响较大,如果是身故也可以赔保额的,这类对价格影响比较明显,因为相当于有了半个寿险的功能。
注:是相当于半个寿险的功能,不能当寿险用。因为重疾责任和身故责任是不可兼得的。
预算有限或者价格差异较大的话,不如额外单独买一份定期寿险,与重疾险的赔付不冲突。
对于预算有限,还想选择返还或者身故赔偿的,建议先参考第一条!
3、保终身还是定期
首先:无论是消费型重疾还是返还型重疾,都可以选择定期或者长期的。
并不是有些人说,消费型保险都是短期的,有不能续保的风险。
记住:消费型的重疾也可以选择缴费20年,保障终身,没有所谓的续保风险。
至于选择保障30年,还是保到80岁或者终身。我的建议是:在参考第一条的前提下,若经济条件允许,建议终身。
若经济条件不允许,比如我们的预算,选终身的话,保额会低于30万。那么,我建议你先选择定期,后面有钱再补终身的。
因为保障定期,比如保障30年或者到70岁,与保终身的价格差异还是非常明显的。
保定期,价格便宜,但是到期之后就失去保障了,如果那会儿已经六七十岁,基本上买不到重疾险了。
选定期的,先保证我们在保障期内,万一出险,可以有足够的保额可以用,而不要过于追求终身。
投保定期寿,后期要逐步尽早补充一些终身保障,毕竟,到六七十岁再买,还是非常难的。一般投保定期重疾之后,三五年内,要把终身的补充。
4、选单次赔付还是多次
现在出的产品,很多都打着多次赔付的卖点。
在未来医疗水平越来越高,人的寿命越来越长的情况下,多次赔付确实是必要的。
在多次赔付这方面,我的意见还是先参考前面的第一条。
在满足第一条的情况下,如果还想考虑多次赔付,我建议重点先考虑癌症多次赔付。
因为重疾中,癌症的发生率是最高的,而且癌症是一个持续治疗的过程,比较难治,是一个烧钱的持久战。
而且,治疗后,后期的癌症复发、转移都较易发生。所以,若关注多次赔付,首先关注癌症的多次赔付。
关于选择癌症多次赔付的,首先要关注两点:
赔付的间隔越短越好,一般间隔是5年,好点的是间隔3年。
不仅仅是第二次新发癌症可赔,对于第一次癌症的复发或者转移,也可以赔的更好。
5、高发重疾的轻症覆盖
最后,再关注一下,轻症的高发疾病覆盖范围
因为核心的25种重疾是有明文要求的,每个产品必须包含,但是重疾所对应的轻症类别,银保监没有明文规定,由保险公司自行安排。
所以,我们选择重疾,其轻症的覆盖需要特别注意。
随着大家的健康意识越来越高,医疗水平越来越高,很多疾病在检查出来的时候,轻症的概率很高(达不到重疾的要求),如果高发轻症覆盖不全,会对赔付影响较大。
比如,最起码25种重疾中,最重要的前6种重疾是否包含在产品的轻疾里。
如果,这几个轻疾都有,或者起码覆盖5种及以上,我认为从保障条款上看,才算是一个比较合格的重疾险。
6、以上这五点,大家需要谨记,对照投保的产品参考。
当然,上面五条都要综合来看,不能为了其中一条而忽略其他。
就比如最后一条,如果为了过于追求轻症的全面覆盖,结果花了超过一倍的价钱,我觉得还不如买一个其他产品,保额可以双倍。
毕竟轻症治疗费用并不是很高,后期转成重症了,那个费用才是最重要的。在选择过程中,5条若出现冲突,请优先参考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