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汇人寿乐享安泰条款简介及30岁男性案例演示
华汇人寿乐享安泰条款简介
主险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则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则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发生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事故,则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 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则按 2.5.2 其他身故给付,本合同效力终止。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后因该事故导致身故,则按 2.5.2 其他身故给付,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其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给付本合
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105%,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
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人合同期满仍生存,保险公司给付11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附加险
四、轻症保险金
15种轻症不分组,确诊赔付1次20%保额,本项责任终止。
五、重疾保险金
35种重疾不分组,确诊赔付1次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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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汇人寿乐享安泰30岁男性案例演示
吴先生,30周岁,考虑到若生病会对事业和家人生活产生很大影响,选择投保华汇人寿乐享安泰重疾保障计划,交费期10年,保障期间20年,月交保费831.6元,共交费99,792元,基本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间吴先生可享有如下保障:
1、轻症保险金:15种轻症不分组,确诊赔付1次4万元。
2、重疾保险金:35种重疾不分组,确诊赔付1次20万元。
3、、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吴先生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赔付40万元。
4、飞机乘客意外身故保险金:吴先生以乘客身份搭乘民航客机时发生飞机意外伤害事故,赔付60万元。
5、其他身故保险金:20万元。
6、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吴先生仍生存,保险公司给付10977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