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外借有什么“后果”?99%的人都不知道
也就是说目前他妈妈的疾病记录全部记在他身上,在保险公司看来他就是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病史,即没有如实告知身体情况带病投保。
因此,保险公司给出的结果是,拒保!
无独有偶——
市民黄先生,去年投保了一重大疾病险,当年10月,黄先生被查出患甲状腺癌,在办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到他的医保卡在2012年-2014年有多次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记录。
保险公司认为他隐瞒病史,拒赔!
黄先生称,他本人在2012年-2014年间根本没有住过院,但是医保卡借给亲戚用过,他记不清了。
看到这里,有些人一定会疑惑:如果余额充足,医保卡拿给父母或孩子买药,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相信很多人都这么干过,毕竟多多少少能减轻点家庭负担,多好的事啊!
医保卡外借看似合情合理,但小编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这么干保险理赔问题就大了。
一、外借→拒保、拒赔
医保卡外借,可能会导致你买不了保险
买过保险的都知道,投保时有个健康告知环节,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会根据你的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承保。
但在健康告知中,也没有“医保卡是否外借”这一选项,所以在我们不知道医保卡外借的严重性的前提下,很容易就会忽视这个问题。
即使身体健康,但医保卡上的就医买药记录可是千真万确,很难解释得清这个药是不是本人使用,重新体检证明自己身体健康也很难说清。
所以保险公司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会认为你是“非标体”(不健康人群,投保时会有很高的赔付风险),为了降低风险,轻则需要提供各种检查资料排查,严重则不给你承保。
医保卡外借,可能会被拒赔
像上面的黄先生案例一样,出险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得知:他的医保卡记录了多次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记录。最后以黄先生没有如实告知、违背最大诚信原则为由而拒赔。
黄先生当然不服:这些记录不是我的,我没有得过这些病,凭什么拒赔我?
保险公司可不管这套儿,它是不在乎那一两单的,保险公司担心的更多是道德风险的问题:因为你把自己的医保卡都拿去给别人刷了,保险公司更担心的是你是否会在其他方面有诈,甚至有的保险公司会限制某些区域的投保或给付,所以医保卡外借关系到的是诚信问题。
前段时间,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的一起骗保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国家医疗保障局也出台了办法鼓励举报骗保。对此类事件,以后监管肯定是越来越严的。保险公司对于道德风险的控制也必定是越来严格的。
二、医保卡外借过,想买保险怎么办?
看到这里可能有些想买保险的小伙伴就吓坏了,莫方莫方,咱们也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1) 常见小病代买药
如果是一般的感冒、肠胃炎等小毛病,用医保卡给家里人买了一些感冒药,维生素,跌打损伤膏之类的。
这种情况影响不大。投保或是赔付时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太在意,毕竟谁没个小病小痛呢。
所以这类情况下,大家在买保险时还是能够正常投保的,且不影响核保和后续的理赔。
(2) 某些小病的就诊记录
如甲状腺结节、乙肝等疾病购药,还是有希望正常投保的,不过要麻烦一点。
你若是想要投保,就需要提交自己近两年的体检报告,或者直接去进行一次体检。只要能够证明你的身体是健康的,且说明医保卡里的记录是因为借给别人才有的,保险公司那边的核保一般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有很大的几率是可以正常承保的。
(3) 慢性病买药、就诊记录
这就很难撇清关系了,带病投保会踩到保险公司最敏感的神经——骗保?拒保!拒赔!
所以这个是最复杂的情况,就算提交体检报告,可能核保结果也非常不理想。
因为像高血压、糖尿病之类的慢性疾病是可以通过药物得到控制的。即便你现在的情况看起来是正常的,但也并不代表你的身体状况是真的正常,保险公司无法判断,很可能就干脆拒保。所以想获得好的核保结论自然是不容易的。
建议提供近几年连续的体检报告、特定部位检查资料(甲状腺结节就查甲状腺、乙肝就查肝脏健康状况),充分证明被保险人身体是健康的,走核保程序购买保险——至于最终的结果如何,就要看保险公司了,要是核保结果实在不理想,那也没办法了。
三、医保卡外借过,已经买了保险怎么办?
请大家仔细想想投保健康告知时,医保卡有没有外借过,如有,但记不清楚医保卡借给别人干什么了。
可以先让借卡人回忆下,是拿去买药了,还是看门诊了,或者住院了?
然后去社保官网查记录;或者去医院调取记录;
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查询-医保”“微信-城市服务-社保”,查历史消费记录。
查到后,再对照保险的健康告知,看是否需要告知。
若是涉及到麻烦的情况,最好联系投保的保险公司:
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反映情况,申请“保全补充告知”(补充健康告知)。
如实填写然后等待保险公司的处理意见。
尽一切最大努力证明医保卡外借属实。比如提供最近一两年的体检报告,如果是把医保卡借给父母,还需要提供父母的检查病例和社保卡买药凭证等。
讲到这里,可能会有人提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有了这条款,即使带病投保,熬过这两年就可以了……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里要明确告诉大家,这种情况下即使过了两年抗辩期,保险公司照样可以拒赔。
不管是买保险还是已经买了保险的你,都有责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问题不大,正常承保或者加费承保,那么就算将来导致严重的疾病,保险公司也可以正常理赔。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总结:
医保卡不要随便借出去,不管是借亲戚还是借家人。这里面涉及到道德风险的问题,可能会让保险公司对你的诚信大打折扣,影响正常投保甚至是理赔。
如果只是一两次的买药(普通药店)记录,且为普通的常见症状,如感冒、发烧、跌打损伤等的,问题不大。
需要关注的是是否有留下他人的实名问诊记录,特别是像高血压、糖尿病等这样的慢性疾病治疗记录,或者是有降压药、糖尿病药、心脑血管药等购买记录,很有可能被保险公司拒保,或者在将来理赔时发生纠纷。
在这里提醒各位,不要轻易将自己的医保卡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