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投保规则及条款简介
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保险期间:保至105周岁
犹豫期:15天
宽限期:60天
保障:身故保险金、年金、特别生存金、满期生存保险金
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主合同终止,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之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年金
主合同的年金领取频次分为年度领取和月度领取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其中一种年金领取频次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年金领取频次自年金开始领取后不得变更。
如果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年金领取日为自主合同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合同期满日);如果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年金领取日为自主合同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月日(不含合同期满日)。
如果被保险人在主合同的各年金领取日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年金领取金额给付年金,保险公司对主合同所负的年金给付责任,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1)年金领取日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前:
①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年金
②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年金金额的8.5%。
(2)年金领取日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后:
①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年金金额的200%;
②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年金金额的17%。
特别生存金
被保险人在主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主合同当时的基本年金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给付比例的乘积给付特别生存金。如果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投保人的年金和特别生存金的领取方式为现金领取。
如果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年金和特别生存金的特别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领取方式。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期满日24时仍然生存,主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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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小结
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约定时间可按年或月领取年金,还有特别生存金、满期生存金、身故保障。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用户收益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结合了寿险的保障内容,是大家不容错过的优质保障,希望大家在选择保险上,应该多多考虑适合自己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