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稳赢金生投保规则及条款简介,附案例
平安稳赢金生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20天
宽限期:60天
保障: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平安稳赢金生保什么?
生存保险金
自主险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减去截止到被保险人身故之前最近的保单周年日(含该保单周年日)累计应领生存保险金金额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平安稳赢金生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案例演示
30周岁的王先生为自己投保平安稳赢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10000元,交费期间为10年,月交保险费929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王先生:投保人、被保险人及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儿子小王: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生存保险金:王先生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王先生可领取10000元×30%=3000元
身故保险金:假设王先生于2019年12月1日投保,于2039年1月11日不幸身故,小王可领取
主险合同的所交保险费:929元×12×10=111480元
2024年12月1日至2038年12月1日期间,王先生每年领取生存保险金,共3000元×15=45000元
余额:111480元-45000元=66480元
小王可领取66480元与王先生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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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小结
平安稳赢金生是标准的理财险,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用户收益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结合了寿险的保障内容,是大家不容错过的优质保障,希望大家在选择保险上,应该多多考虑适合自己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