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2020年青岛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
1.企业单位生育津贴以生育当年度一月份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作为一天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产假天数计发。
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当年度职工1月份平均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数计发。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含补缴补收的缴费基数。
2.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津贴以生育当年度单位申报的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作为一天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产假天数计发。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发生变化的,生育津贴计发做相应调整。
男职工
1.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支付范围为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检查类、流引产类、住院保胎及并发症类不予支付。支付标准为各级医院分娩类病种定额标准的50%。
2.符合领取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条件且其配偶仅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或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其配偶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金额低于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补足差额。
2020年青岛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按月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职工应于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出院后次月的1日至15日,单位或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出生医学证明、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原件及《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等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应于分娩出院后次月的1日至5日,由单位统一办理。
2020年青岛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青岛市社保中心。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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