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2020年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保女职工: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或缴费不满12个月的,在其分娩,男方有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当月)
2020年福州生育津贴领怎么领
资料:
1、社会保障卡(医院结算提供)
2、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结算提供)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修改账户信息提供)
4、银行账户(修改账户信息提供)
5、《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及生育津贴发放银行账户信息变更表》(修改账户信息提供)
流程:
注:企业女职工流产或引产的除外,需在术后6个月内至医保中心申请津贴。
1、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
2、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
3、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医保中心各管理部账户信息修改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当场办结;
2、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受理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下沉社区平台账户信息修改办理流程
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员提交的报销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将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拍照并通过系统传输回所属医保管理部,当场办结。
2020年福州生育津贴领怎么算
1、以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的增发半个月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发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3、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发给半个月至1个月的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发给相当42天的生育津贴。
3、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职工、失业前在原单位有参保可发给相当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4、男职工配偶因没有工作等原因,不属参保对象而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后,由生育保险基金发给相当于上述女职工生育津贴50%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天数;
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为3000元/月。
顺产生育津贴=3000÷30×98=900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福州市社保中心。
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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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