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借给他人看过病、买过药,买保险可怎么办?
那怎么才能证明呢?又有哪些公司支持医保卡外借核保呢?今儿跟大家好好说一说这个。
具体内容如下:
●“医保卡”具体是指哪些?
●保险公司真的查不到记录么?
●哪些产品可接受核保?
●买完之后发现医保卡外借过怎么办?
“医保卡”具体是指哪些?
医保卡、社保卡、门诊卡…这么多卡,到底都是什么啊?
现在我知道的,至少有2类国家发行的卡——医保卡和社保卡。
1.医保卡
这应该是过去大家使用最多、最熟悉的卡:
部分城市医保卡样式部分城市医保卡样式
全名叫“xx市医疗保险卡”,是由当地医疗保险主管单位颁发的。
这类卡,专门用于去医院看病时,进行医疗保险结算的,里面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购药、看病等。
2.社保卡
不知道有多少城市已经换发新卡,至少一线城市目前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了(除了北京):
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与某银行联名。
功能很多,不仅限于医保看病。比如交通、就业、消费等,在一些走的靠前的城市已经开放了。
3.就诊卡
这种卡,属于医院自己发行的一种类似于“会员制”的卡:
因为每个医院都有自己的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了方便储存和管理就医病人的信息,所以一些大医院会自己发这类的就诊卡。
而在保险中,所指的“医保卡”,通常就是指前两种卡,跟第三种是没关系的。
前两种卡中,你的个人医保信息、就诊信息等全部储存在由国家机关统一管理的系统中,而且终身记录。
所以,保险公司也才可以获取这些记录。
保险公司真的查不到记录么?
这个事儿啊,我劝但凡有一丁点这个想法的人都不要再心存侥幸了。
我专门跟2个不同保险公司的理赔负责人沟通过,他们给的答案是一致的:
如果想要查,肯定能查出来,而且有重大“嫌疑”的,会死磕到底。
他们绝不是以“大人吓唬小孩”那种口气跟我说的,所以大家不用质疑,这肯定不是假的。
现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也不是自己挨个医院跑,而是交给专业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去办。
第一,可以保证相对公平性,第二,可以保证效率。
至于第三方为何能够去调查一个人的个人信息呢?又没有授权给他们。
非也。
其实,在你投保或者申请理赔时,你就已经授权给保险公司了,只是你并没有注意这些细节。
授权的内容翻译过来就是:投保人同意保险公司向任何可以调查取证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调查。
有的是在投保时约定的,比如下图,是“瑞泰人寿”和“人保健康保险”两家公司在投保单里约定的:
而大部分是在理赔申请时约定的,比如下面是“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和“平安人寿保险”两家公司在《理赔申请书》里约定的:
总之,要想理赔,这个授权是必须的。
其实通过授权文字,大家也可以看出来,保险公司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没有什么限定的。
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据的地方,都是保险公司取证的范围。
但也有人会问,我去的医院很小,或者我没用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就诊过,这还能查的出来吗?
这么说吧,只要你去看过病,就不可能一点记录留不下来。
至于医院保没保留、保留了多久、保险公司能否查到,我真没法给你打包票了。
能告诉各位的、能提醒的,都在上面了。
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还有就诊记录方式的电子化,我相信,这越来越不是难事儿了。
哪些产品可接受核保?
首先要说的是,医保卡外借过也是分情况的:
如果只是外借买过一些家庭常备用药,比如板蓝根、感冒冲剂等,对于投保来讲没有障碍。
如果外借是购买的慢性病药物,比如降压、控糖药之类的,那就比较麻烦了。
如果外借是进行了就医甚至住院,那比外借买慢性药还麻烦一些
所以你先回忆回忆都做了什么,然后再进行下一步。
就目前来看,线下的公司,需要你选定产品后,跟代理人如实告知这个情况,由他/她帮你确认怎么进行核保。
如果代理人告诉你“不用管,过了2年肯定能赔”,那请千万三思而后行。
就我自己向保险公司核实的情况来看,大多也只接受“重疾险”和“寿险”产品的核保,能不能通过不一定,且医疗险一律是不接受的。
而在线上,目前有两家公司明确说可以接受“医保卡外借”的人工核保:海保人寿和弘康人寿。
产品包括海保芯爱重疾险、海保超级玛丽(多倍版)重疾险,弘康健康一生A款(2019)、弘康倍倍加重疾险等。
如果后面再出支持医保卡外借核保的产品,我也会及时更新。
到时候大家可以在公众号里回复“医保卡外借”获得更多。
重点来说说,医保外借了,如果要申请核保,应该提供哪些资料去证明:
近2年左右的体检报告是必须要有的,甚至某项指标的具体检查报告;
要提供一份外借医保卡的情况说明,为什么借?借给谁?做了什么?
如果有外借医保卡的“外借证据”,比如短信、微信对话截图等最好提供
如果外借医保卡不是买药而是看病或住院的,最好提供实际就诊人的诊断记录。
以上就是需要准备的资料,但不限于此。
总之,能证明自己“清白”的有利证据越多越好。
这有个医保卡代刷通过案例邮件,大家可供参考:
不过,也不要指望提供这些就100%能通过。
有些疾病,通过治疗、吃药,是可以使“指标”暂时恢复“正常”的,但实际上疾病是不可逆的,并不等于治愈。
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痛风”等等。
所以即使有这些资料证明现在身体“健康”,但也不一定就能证明你本人没得过这个病。
所以保险公司最后给出怎样的核保结论,大家都只能理解和接受。
买完之后发现医保卡外借过怎么办?
实话讲,这是个很悲催的事情!
如果保单未超过2年,且有充足证据证明自己未罹患过相关疾病,我建议,通过“补充健康告知”的方式,向保险公司告知实情。
什么叫“足够证据”,就是你现在身体依然还健康,同时也有上面我说的那些证明材料,通过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如果保单已经超过2年,我建议你也不要轻举妄动——即:不要直接补充告知或者直接退保。
毕竟《保险法》中还是有“2年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
因为你做了补充告知,最后的结果就是这3个:继续保、除外承保、拒保退现价。
继续保的可能性,跟上面情况一样,能提供充足证据就有机会;
除外承保也算是比较好的一种情形,但也可能把高发疾病都除掉了;
拒保退现价,相当于你钱白交了,后面保障也没了,再买其它产品的可能性也很低。
所以,我说不建议轻举妄动,并不是要你欺骗保险公司。而是你当前的情况已然是“因为过失而没有如实告知了”。
且过了2年后,实际上按照《保险法》的规则,对投保人还是更有利的,有一定可能获得赔付。
如果不做补充告知,未来理赔也并一定就直接拒赔。
也是要根据提供的资料、《保险法》的规定等综合来判定的。
总之,买完之后发现医保卡外借过,这是一个很BUG的问题,并没有十分肯定的答案和解决方式。
如果你问我,我医保卡外借过,买过很多药,能不能利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直接投保?
不好意思,在北斗哥这,我只能告诉你,不可以!
没有绝对把握的事,我是不会让你去做的。
前面所说的,是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也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大家千万别理解歪了哈!
啰嗦几句
医保卡外借,虽然在健康告知里并没有体现需要告知。
但医保卡本身是属于私人物品,而且人的健康状况也在不断变化。
所以如果外借过,是很难自证清白的,保险公司认为是一种风险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管怎样,医保卡在未来承载的信息越来越多,也是一种个人信用身份的证明。
切勿再外借他人,以免给未来造成更多不可预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