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大永明华欣人生问题汇总(犹豫期、解除权、宽限期)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卢雯琪
2019-11-15 20:28:27
导读:
对于光大永明的华欣人生重疾险,想要了解其他方面详情的可以看看下面的文章介绍,其中包括了华欣人生的犹豫期及解除权等。
光大永明华欣人生的犹豫期及合同解除权
在合同有效期内,可随时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合同终止。为了让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相关的保险条款和内容,以及有更多的考虑时间,自签收合同次日起(含该日)15天内为犹豫期。
一、若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于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并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的全部保险费,合同自始无效。
二、若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在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后30日内向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三、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和说明: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光大永明华欣人生的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自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支付保险费,每个保险费到期日次日起(含该日)60天为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将扣除未支付的保险费。如果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合同效力中止。
特别提示和说明: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中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中止:
一、保险单借款后,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时;
二、若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付清当期保险费;
三、合同条款所列其他中止情形。
特别提示与说明: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终止:
一、申请解除合同;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因合同条款所列情形而效力中止,且在2年内未按【合同效力的恢复】条款办理复效;
四、合同条款所列其他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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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华欣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10种重疾、40种轻症、23种中症疾病保障,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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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0-45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2.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有
3.轻症疾病保险金:有
4.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有
5.中症疾病保险金:有
6.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有
7.身故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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