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新选择!太平洋守护专享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不赔?
太平洋守护专享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太平洋守护专享是太平洋保险承保的一款长期意外险,已在银保监会备案过,是保险产品“正规军”,不可能存在骗人的这种说法。
实际上,在保险公司国家就不可能存在骗人的保险,永远都只有人骗人。有这种想法的人,要么是被部分不良保险代理人误导的人,要么是保险产品不了解就匆匆投保,出了险又被拒赔的人。其实如果能在正规的保险渠道购买,并且做好“功课”后再投保,那么理赔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这从今年上半年各家保险公司97%以上的理赔率就能看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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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守护专享在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
(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11)被保险人猝死;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4)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15)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16)被保险人故意造成公共场所火灾、爆炸或踩踏事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
人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
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对于保险条款中约定的其他任何一项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均不承担给付责任,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