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20年交费期间!国宝人寿金樽享投保规则及条款简介
国宝人寿金樽享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出生满30天-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3年、5年、10年、15年、20年交
犹豫期:15天
国宝人寿金樽享保什么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日2(含)之前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61周岁,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61周岁,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后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61周岁,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61周岁,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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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人寿金樽享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