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联安康至尊产品汇总(保单贷款、保费垫交、减额交清等)
一、交银康联安康至尊保单贷款功能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
保单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 80%,每次贷款的最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仟元,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如果贷款期满时投保人尚未偿还贷款及其利息,则投保人所欠的贷款及其利息之和将构成新保单贷款合同的金计息。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主合同效力中止。
二、交银康联安康至尊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
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以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投保人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主合同继续有效。
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当期应交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主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主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主合同效力中止。主合同若有附加合同,则保险费的自动垫交也包括附加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自动垫交保费条款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该条款的目的在于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保险费垫交期间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被保险人的记忆失误而导致保单失效的现象。
三、交银康联安康至尊减额交清功能
如果主合同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保险公司将以申请当时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具有的现金价值扣除投保人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重新计算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会相应减少。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减额交清保险金额为准,投保人不需要再交纳保险费。
减额交清即俗称的减保,此项功能仅限于标准体,它是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情况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四、交银康联安康至尊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轻症疾病列表、男性特定疾病列表、女性特定疾病列表或少儿特定疾病列表内界定的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对重大疾病列表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保险公司仍负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