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特色!合众壹号尊享版重疾保障计划产品介绍
合众壹号尊享版重疾保障计划由以下两个险种组合而成:
主险:合众壹号两全保险(尊享版)
附加险:合众附加壹号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
还与以下几个险种同时投保,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合众意外伤害保险(2013修订)、合众珍爱幸福定期寿险、合众新爱无忧特定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众顺乐住院医疗保险(2018)、合众爱出行两全保险(2018)、合众众康医疗保险(2018)、合众众康医疗保险(尊享版)、合众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2018修订版)等。
投保年龄:28天-50周岁
保障期间:至100岁
交费方式: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
合众壹号尊享版重疾保障计划有六大特色:
全:轻症、重疾、全残、身故责任全覆盖;
多:50种轻症赔4次,每次额外赔付基本保额的25%,108种重疾赔1次,赔付不低于基本保额的100%;
免:被保险人初次罹患轻症,豁免后续应交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优:符合一定标准,增值服务承诺函可对接养老社区(优先入住申请,合作社区85折床位费优惠)享受优年生活;
享: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合众壹号两全保险给付本计划所交总保费的110%,作为祝寿金,保障持续。
灵: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可获得满期保险金,并有年金转换权可让资金更灵活
具体保险责任如下:
一、身故/全残保险金
18岁前身故/全残,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
18岁(含)后身故/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且没有发生重疾理赔,保险公司按合众壹号尊享版重疾保障计划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祝寿金。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且没有发生重疾理赔,保险公司按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轻症,初次确诊保险公司给付附加合同基本金额的25%,累积四次为限。
五、重大疾病保险金
108种重疾,确诊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六、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合同定义的50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豁免以后应交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权益:年金转换权
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且被保险人年龄及保单存续有效期满足年金转换条件后,投保人可以通过减保或解除合同将保单现金价值的部分或全部用于申请保险公司届时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合同,或者受益人可申请将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