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型保险的收益高吗?值得投保吗?
“保险的核心功能是保障,理财是附加功能”。一定要理解的是,保障才是保险的核心意义,这就决定了理财型保险的收益不可能跑赢其他金融产品,基金、债券、股票等,这些投资工具都不具有保障功能。
为了遏制保险产品偏离保障,避免消费者陷入误区,前保监会(现银保监)在2017年发布了134号文,明确规定保险产品资料中不能出现“理财”“投资”等表述。这是为了消除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的误导。
理财型保险的利率是多少?
根据监管规定,“万能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对于开放的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单,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的1.15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
这规定有点绕,只需要记住一个词 “预定利率” 就行了。
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每年收益率,主要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来设置的。保险公司预估了收益利率,投保人按此利率需缴纳多少保费,预定利率越高,投保人需缴纳的保费越少,真实收益越高。预定利率具有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锁定预定利率相当于锁定收益,无论将来保险公司是亏损还是盈利,需按此兑付。
保险公司根据预定利率精算出了现金价值表,这个表精确的列出了未来几十年,每一年的固定收益,这是实际的、承诺的、一定实现的收益。
按规定,3.5%是官方指导数字,普通型养老年金可以在3.5%的基础上,上浮1.15%,即最高为4.025%,这是极限了。目前市场上不分红型年金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为4.025%,而分红型的年金险一般会低一些,预定利率只能是3.5%,但是多了一份不确定的分红。
4.025%满意吗?
4.025%高吗?对于其他投资产品来说,不高的,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几十年承诺这个固定收益是很高的风险。以至于监管都要叫停了。
在90年代,国内寿险公司所经营的产品大多与央行基准利率挂钩。
在1993年7月,三年期存款利率达到12.24%,而1993年至1997年,保险公司预定利率普遍在7%-9%,约有700亿元保单预定利率在7.5%以上。
从1996年开始,银行利率不断下调,直到2002年,下调7次,市场利率降幅达9%,保险资金利息收入极速下降。而保险公司对应的长期保单仍然要兑现7.5%以上高利率,这就造成了中国保险历史上著名的利差损失事件,被称为“利差损毒药丸”。根据高盛发表的数据,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三大寿险公司,潜在利差损失在320亿-720亿之间。这个损失一直延续到今天,因为很多保单年限长达20-30年,至今,这些保险公司仍然在弥补漏洞。所以利率风险对保险公司会产生灾难性影响。
参见欧美发达国家,早已进入低利率、零利率甚至负利率时代,中国作为第二大经济体,现在多项指数对标欧美。随着GDP增速进一步放缓,利率水平长久来看是下降趋势。在一个很长的周期内,30年或50年,经济发展是跌宕起伏的,各种金融产品根据市场自身调节频繁,无法锁定一个超长期的投资收益。而此类理财型保险的优势,也就是长期确定性。
个人观点,目前4.025%的极限预定利率,不会再高了,并且也将面临不被监管审批的局面。这个收益无法满足以短期投资为核心目的的消费者,请不要拿收益与其他金融工具作对比,更不要参比房产。理财型保险只适合长期投资者,保证的是安全性与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