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1年期的医疗险,理赔后会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吗?
一、事情是这样的:
“我妈上个月犯了高血压住院了一个星期,我想着还好我给我妈买了短期住院医疗险,每年续保的那种,不怕。
没想到社保报销完,自付医药费还要2000元块钱!这家伙给我闹心的呀,你说报案理赔吧,我妈还要留下一个住过院的记录,会不会明年就不给续保了呢?我妈一年保险费还要3000多块钱呢,为了不到2000块的理赔金值得吗?
要是不报案自己掏吧,咱也不是掏不起,只是那我当初给我妈买住院医疗险干哈呀?而且续保时不就成了我不如实告知了吗?那保险公司不是又要找茬了?
哎妈呀我老纠结了,咋整啊??”
二、问题是:
短期医疗险,理赔后是否会被拒绝续保?
回答之前,我们先来普及一个概念:保证续保。
保证续保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中国保监会2006年第8号文件《健康险管理办法》
保证续保,也分为终身保证续保和阶段性保证续保,目前在中国是没有终身保证续保的。
其实以前国内曾经有过,后来可能是再保机构或监管机构认为,中国现在的医疗体制还不足以支撑这样的产品,所以统一要求:1年期的医疗产品,不允许宣传或者承诺终身保证续保。
所以现在能发行的医疗险产品,都有一定年期限制,比如说5年/6年之内保证续保。
这种设置的目的是什么呢?其实,它并不是因为你得病了而不给你续保,而是在防范“逆选择”。
比如,有些人本来身体就不好,买了保险后,可能第1年没有理赔,但保险公司到了第2年、第3年发现这个人其实本来就生病了的!如果保险公司保证终身续保,那就没有办法把这样的人剔除出去了,所以保险公司不保证终身续保,是为了防范这种风险。
三、得出结论:
因此,如果买了一年期的医疗险产品后,住院了,该理赔就理赔,保险公司所谓的非保证续保或者是阶段的保证续保,并不会因为你理赔了而不续保。
如果有保险公司利用这个所谓的非保证续保条款,真的理赔过了就不续保了,那么请你换一家保险公司。像这样的保险公司,本质上它也确实没有承担起来保险应尽的义务。
专业的医疗险保险公司,以及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在近一两年的才发展起来。未来市场一定是要靠数据说话的。
但是我相信随着大家保险意识的增强和我们市场选择能力的增强,所有的保险公司必须慢慢回归到科学、理性的产品设计逻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