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这3个保险小常识的人 千万别买保险!
通常来说,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会遇到很多的专业名词,可能很多朋友都不能理解。那么今天这篇文章,我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保险当中的那些常见专业名词。
一、重疾的保费豁免
在配置保险的时候,大家最重视的,也就是重疾保险了。而现在的重疾产品,基本上都有保费豁免条款。有的朋友就问了,保费豁免是什么意思?我们试想一下,假设被保险人确定罹患了一种轻症(假设原位癌),这个时候,被保险人肯定会面临者高昂的治疗费用。那么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会赔付轻症这部分的保额给到被保险人。与此同时,假设这份保险合同还在交费期,那么后期的保费按道理还是要交的。但是,这就很不人性化了,别人都出现理赔了,还要求人家继续交保费,这不科学。所以这个时候,保费豁免就起作用了,合同中特别约定,出现了轻症的理赔之后,后期的保费都不用交了,保障的内容继续有效。那么假设后面被保险人,又确诊了重疾,保险依然是会赔付。这就是重疾保险产的保费豁免条款。
二、保险的各种人
保险合同保障的那个人,就是被保险人。与此对应的还有一个投保人,投保人是指购买保险的人。举个例子大家就好理解了,假设你自己给自己买保险,那么就即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假设说,你给自己的父亲买保险,那么你是投保人,你的父亲就是被保险人。在实际投保重疾保险的时候,我们还经常会看到投保人豁免这个选项。很多朋友都有疑惑,怎么选择不了呢?如果你是自己给自己投保,那么你自己即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现在一般的重疾保险都是自带的豁免条款。也就是说,你本来就有豁免了,就不需要在额外附加一个投保人豁免的了。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才能够选择是否添加投保人豁免。当然,有的产品,还没有投保人豁免的这个条款。即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同,也是不能添加投保人豁免的。
还有受益人,这个是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的。一般能够指定受益人的产品,建议大家都指定一个受益人,也是就被保险人身故了,领取保险的赔款的那个人。如果不指定的话,那么就是法定,作为遗产处理,后面办理理赔也会麻烦一些,要求所有的合法继承人签字等等。当然,受益人也是可以改的。另外,在保险当中,还有一个保险人,保险人其实就是保险公司。
三、保险的各种期限
一份保险,有很多个日期(或者“期”),很容易把我们绕晕。首先,有个缴费日期,也就我们每年交费的日期。其次是保险的生效日期,一般是交费后的第一天凌晨生效。日期指的是具体的时间,还有什么什么期的,就是指一定的期限了。比如:缴费期,也就是一份保险,我们选择的不同的交费方式,可以一次交清,这个叫做趸缴,还可以选择5、10、20、30年交费(当然不同的产品,可以选择的交费期不同)。还有一个等待期(也叫观察期),这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人带病投保,特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一般是30天或者60天,重疾保险一般是90天或者180天。保障期,也就是保险保障的期限,有只保障一年的产品,有保障20年、30年或者到70岁、80岁或者终身的产品。这需要根据具体的产品来确定了,不同的产品,保障期限不同。
保险的内容真的是非常多了,我也没有办法用一篇文章给大家完全说清楚。我先把自己觉得,大家可能会遇到问题的地方给大家分享一下。大家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