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红永盈分红型问题汇总(保单红利、理赔资料等)
三峡红永盈分红型的保单红利
1、保单红利的确定
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若保险公司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每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会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2、保单红利的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的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三峡红永盈分红型的理赔资料
满期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满期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领取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满期保险金领取资格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
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峡红永盈分红型的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峡红永盈分红型的犹豫期
自您签收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合同,如果您认为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