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仁和白血病疾病保险问题汇总(犹豫期、理赔资料等)
犹豫期
合同生效后,您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但已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您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要求解除合同时,您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保险合同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
三、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合同终止。
保险公司自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您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理赔资料
在申请白血病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书面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
(二)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确认合同定义的白血病的证明材料
(四)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受益人提交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理赔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若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理赔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第三十日后仍未做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从第三十一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保险公司确定的 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若保险公司要求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则上述的三十日不包括补充提供 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理赔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 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 相应的差额。
二、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诉讼时效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