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定惠保旗舰版产品介绍(谁能保、保什么、什么不保)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沃保网
2019-06-20 10:04:43
导读:
百年定惠保旗舰版由百年人寿承保,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是在百年定惠保基础上的进行升级,投保范围更广,保障期间多选,免责条款少。
产品条款:百年定惠保定期寿险(旗舰版)
百年定惠保旗舰版由百年人寿承保,百年人寿于2009年6月3日正式开业,公司注册资本77.948亿元。百年人寿虽然成立时间不是很长,但发展势头很猛。
谁能保:18-55周岁可投保,成年后我们开始承担家庭责任,特别是家庭经济责任,55岁前是赚钱高峰期,也是我们家庭经济责任最重的时候,这时候需要一份寿险保障,转移人身风险。
保多久:20年、30年、至60/65/70周岁,保险期间多种可选。
保什么:保障身故和全残,责任简单明确,保生死。(全残也在保障范围,使得保障更加完善)
(1)等待期(180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2)等待期后发生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什么不保:免责条款少,只有3条,非常有诚意。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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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定惠保定期寿险(旗舰版)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
详情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限:20/30年、至60/65/70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等待期:有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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