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康惠享5号B款万能型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君康惠享5号B款万能型是骗人的吗?
答案是 当然不是骗人的。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君康人寿”)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是一家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62.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
经过十余年的潜心经营,君康人寿已具备一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在机构建设、市场份额、资产规模和品牌声誉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公司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了多家分公司,并拥有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子公司,形成了涵盖银行保险、个人保险及经纪业务在内的多元化营销渠道和全方位客户服务网络。截至 2018 年底,公司总资产突破1000亿元,净资产超过104亿元,2018年规模保费达到487亿元,市场排名位居第 16 位,经营业绩创下历史新高。公司持续深化落实“回归保障本源”的监管要求,连续多年保持盈利,各项财务指标优良,偿付能力充足,实现了合规、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君康惠享5号B款万能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者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或者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者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者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者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除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和未满期风险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和未满期风险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