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扬州养老金调整最新信息:城乡居民提至135元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关于提高各功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扬人社〔2018〕43号),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批准。
扬州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退休养老金制度,提高广大退休同志生活水平,更好地惠及民生。
扬州市各功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35元。
2019年扬州养老金最新计算方法
扬州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 (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此次调整到为13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例如:“老王”从25岁开始缴纳养老金,60岁退休,一直按照2000元/年标准缴纳城乡养老保险。他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基础养老金:13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2000*35/139=504元/月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135+504=639元/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扬州市社保中心。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46号
电话:0514-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