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丹东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吴雅珍
2019-01-12 14:16:21
导读:
沃保网小编从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各项政策通知了解到2019年丹东市的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将有所调整,下面为您整理了2019年丹东市生育保险怎么算,如何领取以及领取条件是什么?
2019年丹东市生育保险怎么算
(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女职工按下列规定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条件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两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的女职工,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女职工,享受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享受半个月的护理假工资。
2019年丹东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本人缴费工资标准÷30(天)×假期天数。
2019年丹东市生育保险怎么领
由用人单位填报《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并同时申领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配偶护理津贴。
2019年丹东市生育保险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丹东市社保中心。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联系电话:0415-12333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