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唐山医疗保险最新规定:缴费比例、基数、多少钱
2019年唐山医疗保险最新规定:缴费比例、基数、多少钱
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人社字〔2011〕91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唐政函〔2014〕185号〕和《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唐政发〔2017〕25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于7月份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一)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70元,2017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2540元。
(二)在职人员
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16710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3342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在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三)退休人员
以2017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本人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并划拨个人账户。
二、缴费基数核定
(一)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
单位缴费基数=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之和+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之和
(二)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定
1、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2017年12月的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员额内法官、检察官职务等级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工作津贴+生活津贴)、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月平均额为缴费基数
2、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以2017年12月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艰苦边远津贴)、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2016年12月份基本工资月平均额(此项未发放的单位可以不加)为缴费基数
(三)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定
以2017年12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为缴费基数
老人:基本退休费(含历年调整增发的退休费)、退休人员补贴、警衔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海关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中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
新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
三,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之和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唐山市社保中心。
唐山市社保局
地址: 唐山市建设南路60号
电话:03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