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公布:2018-2019年度保山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2016年云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562元,月平均工资为5297元。
2017年云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3515元,月平均工资为6126元;
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审定并反馈,现将2016年、2017年保山市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6年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186元;
2017年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2176元。
2018-2019年保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度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26元)的60%的,以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即:3676元/月;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26元)的300%的,以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即:18378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保山市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2176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保山市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2176元)的300%,即1554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保山市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2176元)的60%,即3109元/月。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当月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751元。
2018-2019年保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6.33元,个人缴5元。
2018-2019年保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保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26元)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保山市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2176元)的60%确定,即3109元/月。
2018-2019年保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6%或9.5%;
大病补充保险:256元/年
2018-2019年保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6126*20%*12=14702.4元/年
医疗保险:3109*6%*12=2244元/年
大病补充保险:256元/年
总计:14702.4+2244+256=17202.4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6126*20%*12=14702.4元/年
医疗保险:3109*9.5%*12=3540元/年
大病补充保险:256元/年
总计:14702.4+3540+256=18498.4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保山市社保中心。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
联系电话:087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01525516-1-02_Z/2018-0530001.htm
http://www.yn12333.gov.cn/show.aspx?cid=20&id=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