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2019年度湖州市最新个人及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规定,湖州市企业单位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7年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
2018-2019年湖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27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55元/月)确定。
2018-2019年湖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5%,个人缴1%。
2018-2019年湖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湖州市社保中心。
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二号楼4楼
电话:0572—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8/5/22/art_1392230_10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