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温州企业及个人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温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温州社保缴费基数将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17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2018〕7号)公布的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8〕151号)精神执行。
2018-2019年温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5276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55元/月)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5092元/月)确定。
2018-2019年温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2%,个人缴2%;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1.5%,个人5元。
2018-2019年温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温州市社保中心。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黎明西路307-12#
电话:0577-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8/5/22/art_1392230_10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