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美满人生至尊版年金保险介绍:条款+特色+分红+费率表
投保范围
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身体健康者。
保险期间
终身。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
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关爱年金
自保险合同第四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
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1+3%×(保险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数-3)]。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产品特色
至尊关爱 收益递增
身故返还 终身相伴
稳健理财 坐享分红
缴费灵活 轻松生活
费率表
投保案例
金先生今年30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为了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提前做好养老规划,金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美满人生至尊版年金保险(分红型)”,3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3010 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
若金先生33岁时生存,则自33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关爱年金390元,关爱年金每年递增,递增额度为首笔关爱年金的3%,直至终身。若金先生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功能,则90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将一次性领取生存金95842元。
身故保险金
若金先生在保单生效后遭遇不测,公司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示例图
基本保额表
备注: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如果不懂,可以找相关代理人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