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产前检查报销新政策:报销流程、报销条件及报销材料
2017年生育产前检查报销流程
1、参保人登录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填写并打印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2、参保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居住地社保分局提出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核准报销。
2017年生育产前检查报销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产前检查报销材料
1、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7、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验原件,收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9、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参保单位的外派证明;
11、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二、男职工配偶生育产前检查报销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
3.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
4.《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5.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7.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8.结婚证明;
9.失业登记证明;;
10.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1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12.计划生育证明;
1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017年生育产前检查报销条件
1、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报销需在前一个月参加生育保险,并持续正常缴费;
2、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相关检查,不符合此条件不予报销;
3、参保人发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需在一年内办理报销。
2017年生育产前检查报销范围
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均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之中。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