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期万能险再迎监管新规 占比超50%保险公司将限设分支机构
2016年12月30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存在中短存续期产品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比例高于50%的,一年内不予批准其新设分支机构。
这已经是2016年内监管层针对险企万能险业务规范印发的第四个专门监管文件,距离9月份的人身险新规仅时隔三个月。有业内人士表示,谨慎、严格会成为监管对万能险业务发展规范的主旋律。
强化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险企万能险业务进行规范。第一,建立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要求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不同类型的保险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产品精算、账户管理、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人身保险公司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开业满一年后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保险业务。
第二,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精算规定及相关监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保监会将对公司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自查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公司,以及违反精算规定和相关监管制度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禁止申报新产品、责令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人员责任。
第三,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自2017年起每月统计和报送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相关数据,加大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各人身保险公司将保监会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第四,在规范的基础上,保监会还加强了寿险机构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对于积极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将视情况批准其新设分支机构,支持、鼓励其规范健康发展。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问题的公司,以及业务结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公司,将限制其新设分支机构。
例如,人身保险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风险、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被保监会给予行政处罚,或高管人员被保监会撤销任职资格、被保监会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上一年度受到保监会及各保监局给予的行政处罚合计达到3次(含)以上、上一年度发生非正常给付与退保事件、中短存续期产品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比例高于50%、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当季规模保费收入比例低于30%等情形,将在一年内不予批准新设分支机构。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通知》有利于强化险企合规经营、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同时也有利于完善监管制度,下一步也将综合采取多种手段,不断强化人身保险监管,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谨慎、严格将成监管主旋律
在年尾之际,监管此举并不让人感到意外。进入2016年以来,监管就一直在规范万能险业务的发展,但实际上将万能险推上风口浪尖的主要原因还在于举牌。
2015年底,险企在二级市场掀起一轮举牌潮,当时的那轮举牌潮让资本市场看到了保险资金的实力,也让监管层看到了风险;2016年1月,保监会约谈了7家险企商讨规范高现价产品的业务结构;2016年3月,保监会正式出台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下架一年期产品,严控三年期产品;2016年9月,保监会再发两条人身险新规,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和设计;2016年12月,证监会主席的隔空喊话,再次让万能险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仅间隔三个月的时间,监管层就再次对万能险出手,可见监管对整顿万能险业务结构下了很大的决心。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中短期存续产品或者万能险筹资成本较高,只有寻求高收益才能弥补高成本,相应的资金运用就会更加激进,也意味着较高的风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了金融市场整个风险和泡沫化的趋势,因此,更要严格地控制,预防问题的出现。个别保险资金投资偏离了保险行业分散风险的本质,这样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利。
监管的规范并未停留在表面,对于一些业务整改不合格的险企,监管也及时叫停相关业务并给与整改期限。保监会网站显示,前海人寿、东吴人寿等险企就因万能险业务检查中整改不到位而被暂停申报新业务。
“总体来看,既谨慎又严格会成为监管层的一个主要方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之前有一些险企利用万能险快速吸收资金,有的甚至会达到一千多亿,这种模式的风险太大,一旦这些资金出现兑付问题,将引起很大的问题,因此监管必须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管,防止出现类似风险。
不过对于万能险整体业务发展,相关人士认为,大部分保险机构的万能险业务都在合规范围内,也能做到根据自己投资收益能力来设计产品,因此,监管的严格规范对整个行业的万能险业务发展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