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行业对网络互助整治时间肯定 计划在2月中旬前完成整改
保险行业针对以网络互助计划方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专项整治工作,有了明白的“时间表”——2017年1月16日前完成排查工作,2月中旬前按恳求完成整改,2月底前依法采取差别化处置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真实防范相关金融风险,保监会26日正式下发《关于展开以网络互助计划方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恳求对网络互助平台展开分排查分类、限期整改、查处和总结评价等四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旨在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通知》恳求,此次专项整治旨在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真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摸清互助平台基本情况微风险底数,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经过敦促整改和查处,纠正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义务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行为,划清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界限,防范消费误导。
当前,互联网上呈现一些不测事故、严重疾病等网络互助计划,少数也触及车辆风险及家庭财富风险等范畴。
“推出这些网络互助计划的互联网平台,多注册为互联网公司或科技公司,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以互助计划等名义向公众收取费用、招募会员。假设会员发作商定的不测事故、严重疾病等风险事情,再向会员分摊或募集互助金。”昨日,保监会相关担任人表示。
谈及网络互助触及变相或理论运营保险业务的主要表现,保监会相关担任人表示,为大量吸收会员,一些网络互助平台呈现违规宣传和运营现象,以致涉嫌变相或理论运营保险业务,主要表往常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以互助计划名义经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义务,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证的刚性赔付预期,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违规展开保险运营活动;二是违规运用保险术语,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中止对比和挂钩,混杂保险产品与互助计划的区别;三是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等名义中止虚假、误导宣传;四是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遭到政府监管;五是以互助计划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非法树立资金池。
整改查处“时间表”明白
在工作步骤上,《通知》指出,对网络互助平台的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分类、限期整改、查处和总结评价四个阶段。值得留意的是,保监会对每一个阶段的目的都提出了明白的“时间表”。
排查分类阶段。其中,排查工作应摸清各平台基本情况微风险底数,应对本地域网络互助平台中止认真排查,完成“一平台一档”。排查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互助计划产品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1月16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基于排查所控制的基本情况,对平台中止分类:一是向公众明示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的区别,未诱导公众产生可获得风险保证刚性赔付预期的平台;二是违规运用保险术语,存在虚假、误导宣传或其他不规范行为,但未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平台;三是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或存在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并非法树立资金池等行为的平台。
“其中,二、三类网络互助平台为本次专项整治对象,第三类网络互助平台为重点整治对象。”保监会相关担任人表示。
限期整改阶段。关于二、三类网络互助平台,应中止监管说话、警示教育,敦促其于2017年2月中旬前按如下恳求完成整改: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风险保证义务或诱导消费者产生保证赔付预期;明白平台性质;与保险产品划清界限;妥善处置存量业务;不得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或非法树立资金池。
查处阶段。整改期限终了后,各保监局应及时评价整改结果,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的准绳,于2017年2月底前依法采取差别化处置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置。
总结评价阶段。在前期排查、分类、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中止总结,填写《网络互助平台整治情况汇总表》,并撰写总结报告,于2017年2月底前报送保监会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