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赢越人生计划书演示 0岁/7岁/28岁/36岁年龄层该交多少
1.投保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交费期为10年时,投保年龄为0—55周岁)
交费期间:3年交、5年交、10年交
最低保费:
3年交:最低年交3万(部分机构2万)
5年交:最低年交2万
10年交:最低年交1.5万
最低保额:最低保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
保险期间:终身
生存金:每年领取20%基本保额
特别生存金:首年末额外领取首年保费的30%
身故: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赔付
关爱金: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18岁前生存金领取比例翻倍
贷款:可贷现金价值的80%
分红:分红不低于当分红保险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
聚财宝:附加聚财宝万能账户,复利增值,可贷可取
2.平安赢越人生产品特点:
快享高额给付,财富自由支配;
锁定长期利益,享受额外惊喜;
搭配聚财宝,财富二次增长;
财富可贷可领,资金灵活周转;
高额身价保障,财富世代传承。
3.平安赢越人生保险责任:
1、生存金:每年领取20%基本保额。
2、特别生存金:首年末额外领取首年保费的30%。
3、身故金: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赔付。
4、关爱金:若在被保险人18周岁前,投保发生身故或全残,则每年生存金比例加倍(每年领取40%)领取至被保险人18周岁。
5、应急金:保单和聚财宝账户均可贷款吗,可贷现金价值的80%,灵活周转。
6、分红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分红保险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附加聚财宝账户促收益更快成长。
7、万能聚财金:主险生存金、特别生存金、红利进入聚财宝账户,日计息、月复利,一年结算12次,下有保底、上不封顶,实现财富的稳健增长。
8、投保人千万金:投保人首年可享受1000万的航空意外险保障。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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