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生育保险最新报销条件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6-10-20 14:44:44
导读:
生育保险是职工参保的五险之一,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按时缴纳足额生育保险的职工还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那么,在2016年深圳职工享受生育报销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职工在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待该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用人单位申领津贴需满足的条件:
(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深圳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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