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医保最新政策:个人账户可买体育健身服务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沃保网
2016-08-19 16:11:25
导读:
8月19日,沃保网小编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体育健身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了解到7月1日起重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支付其在协议的体育健身场馆按月或按次的体育健身项目费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目前,重庆市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支付相关体育健身场馆按月或按次的项目费用。
用于哪些体育健身项目?
能用社保卡的体育健身场馆,须拥有羽毛球、网球、游泳、乒乓球、篮球、足球、跆拳道、台球、健身房健身等体育项目中3个及以上的项目。市内大多数的综合性体育场馆能用社保卡健身。
参保职工怎么在协议的体育健身场馆使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进行体育健身消费呢?
参保职工可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直接通过《社会保障卡》按月或按次支付在协议体育健身场馆有关的体育健身项目费用。个人账户结余不足的,由本人用现金支付。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体育健身场馆不能进行哪些消费?
1. 不得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食品、衣物、健身器械等体育健身项目外的物品或保健、按摩等费用。
2. 不得套取个人账户现金。
在哪申办刷卡业务?
具备条件的体育健身场馆,可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目前健身场馆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对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体育健身服务的体育健身场馆,实行医保协议管理。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重庆社保中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
公开电话:(023)63061986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cqhrss.gov.cn/c/2016-05-20/4946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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