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事业单位不再执行原计发办法
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2号)精神,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进行。
从2014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新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对2014年10月1日后(含2014年10月1日,下同)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其按月享受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对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按省统一规定执行。
对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统筹项目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他待遇项目仍由原渠道列支。2014年10月1日至改革启动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照本办法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
对2014年10月1日后,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按省统一规定执行。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志宏
2016年南京企业退休养老金什么时候能够调整到位?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对2016年退休养老金调待的要求,各省应在2016年6月底前将退休养老金调待方案上报国家,方案批准后,在2016年9月底前实施。 目前,江苏省的退休养老金调待方案已上报国家待批,国家批准后我们会及时将2016年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并从1月1日起补发。
为了做好这次工作,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抓紧做好了南京市的相关测算,人员梳理等工作,一旦江苏省里做出决策部署,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迅速贯彻落实,在此也请广大的企业退休人员能够耐心的等待。
2016年南京企业退休养老金能涨6.5%?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社部规定这个调整水平是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2015年南京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659元。沃保网小编按6.5%的调整幅度粗略计算,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增加约173元。不过这只是估算,仅供参考,具体调多少还需要看具体南京市最终公布的调整政策。
2016年南京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60周岁139月)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南京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官方文件网址:
http://www.njhrss.gov.cn/38966/38988/38996/38998/201608/t20160816_4086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