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一、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
申报生育津贴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产假结束后提交给公司,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代为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医院的诊断证明,需要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2、产前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及挂号单红联,都要有生育险专用章
3、一孩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6、医保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出院小结,也要加盖生育险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