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人寿吃监管函 退保激增现金流恐难承压
2009年成立的中邮人寿,2015年底,其原保费规模达247亿元,倚重银保规模迅速攀升,而此次其银保方面的问题也更为集中。其中包括银保合作协议不符合监管要求,缺少客户信息真实性的监管要求,分公司向银邮代理机构支付协议之外的利益等。
对于这些问题,保监会要求中邮人寿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于今年1月31日前上报保监会。并在今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中邮人寿山东分公司、广东分公司等近期纷纷因违规行为而吃罚单。
随着中邮人寿保费规模的增长,其退保的压力也与之俱增。据2014年年报数据显示,2014年,中邮人寿退保的规模已经超过中邮人寿原保费规模的55%,而2014年的退保规模同比增长10.4倍。
而保监会也指出,为完成考核任务,个别邮储银行代理网点员工存在反复购买保险并在犹豫期外一年内退保从而虚增保费的行为。
如此的增速已远超其保费增长,恐对其现金流形成巨大的考验。
监管面临内控缺陷
2015年9-10月,保监会在对中邮人寿进行内控与合规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在公司治理、费用管控、客户回访、产品信息披露,以及客户信息真实性、银保新规、团险等8大问题在监管制度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及内控缺陷。
在公司治理与内控方面,其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足,缺少股东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缺少股东的董事长、总经理相关信息等。
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影响公司稳定性的因素之一。事实上,据了解,早在2013年,中邮人寿便因公司治理结构而被保监会点名要求整改,当时就存在独董人数不达标、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关键岗位设置等方面的问题。
在费用控制方面,中邮人寿省分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中,除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职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取暖费科目实行定额预算外,其他费用科目实行预算与保费收入挂钩的费用政策,挂钩比例从0.15%-17%不等。费用包干制下,部分分支机构存在虚列费用问题。
此外, 在中邮人寿下发的费用预算文件只针对省分公司,不涉及总部各部门,2014年,10家分公司未按要求将培训实施方案向总公司报备,总公司未对此跟踪管控。
其中在财务数据方面,其协议退保的账务处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公司错误地将全额退保的保单做全额冲销保费收入处理,涉及保单97件、金额164.6万元;将退保金超出保单现金价值的部分,错误计入“退保金”科目,而非“营业外支出”科目,涉及保单102件、金额18.01万元。
与此同时,中邮人寿广东分公司、山东分公司等多家分公司近期纷纷吃罚单,其中广东分公司对136名60岁以上老人投保的分红型保单回访超期,其中,保单回访时间超过回执签收时间50天的有39单,占比28.7%,有两张保单超过240天,其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与罚款。
中邮人寿客户信息不准确的问题同样被指出。在1月18日,安徽省保监局对中邮人寿安徽分公司出现客户信息不真实行为作出处罚。经查,该公司2015年1-6月更正后的客户信息中,有部分客户电话仍为错号或空号。最终对公司罚款5万元,同时对公司营运管理部负责人胡咏梅予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银保问题集中
正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背靠中国邮政集团的中邮人寿,2009年9月开业以来,借助邮储银行广布的网点资源,业务规模迅速攀升。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至2015年底,中邮人寿的原保费收入已达到247亿元。
中邮人寿业务主要来自于银保渠道,2014年年报显示,中邮年年好新 A 款两全保险、中邮富富余 3 号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公司销售前5位的产品,合计保费占整个业务总额的99.56%,销售渠道均为银保。而此次的监管函中,中邮人寿银保的问题也颇为集中。其中包括银保合作协议不符合监管要求,如缺少客户信息真实性的监管要求,未严格执行缓付手续费制度。
其中,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陕西等7家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情况,主要是向银邮代理机构支付协议之外的利益,例如浙江分公司向中邮保险局提供电脑耗材136.4万元,江苏分公司奖励网点销售人员平板电脑及支付餐费、礼品费合计22.2万元。
“目前公司产品都是经邮政网点进行销售,并未与其他银行合作。”中邮人寿客服人员说。
在银保业务中,中邮人寿的新单回访内控管理流程存在疏漏,未严格落实银保新规,对超龄投保人以及低收入投保人未经人工核保。其中在检查中发现,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中邮人寿共计438件超龄投保人保单由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未经人工核保。
事实上,为了进一步规范银保合作,避免存单变保单、让投资者买到更适合的产品,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银保新规”自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产品销售、回访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指出原则上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投保。
该银保新规被称为史上最严,在实施后银保业务规模在一段时间内也出现回落。在银保新规实施当年,中邮人寿的原保费规模也有略微下降。
不过监管已经开始出拳。2015年12月22日,河南省保监局对邮储银行歧河乡支行销售中邮人寿保险中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据调查,2014年1-12月,邮储银行歧河乡支行代理的中邮人寿河南分公司保险业务中,存在42件保单联系电话非投保人本人电话,该支行知情,未对投保人联系电话进行核实,占同期代理中邮人寿业务比重为35.90%。
同时还存在投保单未记录销售人员姓名或工号,销售人员工号与姓名不符等情况。邮储歧河乡支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被处罚10万元。
退保压力山大
中邮人寿保费规模近几年呈现阶梯性增长,2010-2015年,原保费规模分别为 20.3亿元、80亿元、145亿元 、230亿元、219.5亿元、247亿元 。
需要指出的是,从中邮人寿年报中看到,随着其保费规模的增长,其退保规模随之攀升,而退保金增长的速度远超保费增长速度。
据统计, 从2011-2014年,中邮人寿退保金的规模分别为447万元、5968万元、2.97亿元、10.7亿元、121.7亿元,5年来增长2700多倍。
不难发现,2014年,中邮人寿退保的规模已经超过中邮人寿原保费规模的55%,而2014年的退保规模同比增长10.4倍。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检查中,保监会也发现,中邮人寿为完成考核任务,个别邮储银行代理网点员工甚至存在反复购买保险并在犹豫期外一年内退保从而虚增保费的行为。
“这种做法并不罕见,不少公司或业务员为了冲业绩,都会选择这种做法,特别是在开门红等时点。”一位寿险销售人员王刚(化名表示。
该人员还指出,中邮人寿的产品也多在三五年期更偏向理财特性,保障的功能相对较弱,这种结构或是其这几年退保激增的原因之一。
从其赔付数据可以进一步理解其产品结构特性,中邮人寿2012-2014年的赔付金分别为3076万元、6806万元、1.1亿元,而这三年对应的保费规模分别为145亿元、230亿元、219.5亿元。
如此快增长的退保无疑给企业的现金流带来很大的挑战,而这也是保险行业共同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在股市等其他投资渠道上行期间,保险产品收益率并不占优势,一些以保险作为理财目的的投资者更倾向退保。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近几年大量销售三年期、五年期的分红险产品以及投连险产品,这些产品的吸引力更在于收益率。
这类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从2013年以来也迎来兑付高峰,这无疑给保险行业带来了挑战。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仅四大上市险企的退保金就达1860亿元。
兑付与退保也引发监管的关注。1月22日,在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中,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讲话中也把“认真落实风险防范的政策措施,防范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退保风险”放在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