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胎产假规定最新消息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10-15 17:58:03
导读:
随着二胎政策有望2016年落实的消息传出,越来越多的家庭关注生第二胎有产假吗?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孕妇是合法合规的第二胎,为什么不能享受相应的产假福利呢!但是生第二胎的产假福利要不及第一胎丰厚哦,如有些地方规定的独生子女假、晚育假,这些假可能就没办法享受咯。不过小编觉得福利虽少点但能多有个宝贝这就是最大的福利了呀。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产假计算: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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