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门口驾车撞游客 故意肇事伤人保险公司不赔
去年7月24日9时许,刘某某在昆明市盘龙区金殿公园正大门处,见人多遂预谋在此危害人群。后被告人刘某某返回昆明市盘龙区金殿伍家村的家中,携带了菜刀和匕首各一把后,于当日10时许驾驶着银灰色小型越野车再次到达金殿公园正大门处,并加大油门疯狂地向路边的游客冲撞碾压过去,造成12名游客伤亡的严重后果。
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出警,在群众协助下将司机刘某某当场抓获。同年7月24日刘某某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刑拘,12月15日由盘龙分局执行逮捕。
今年7月22日,刘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盘龙区法院受审。庭审中公诉机关发现,刘某某所驾车辆是其父亲的,并有到医院精神科就诊的记录。刘某某当庭供述,其驾车撞人是因为久病治疗未愈,产生厌世情绪,报复社会。而携带刀具的目的,则是“如果没有撞到人的话,就准备下车去砍”。
索赔 死者家属提出38万元索赔
在昨日的庭审中,一共有7名受害者家属分别向刘某某、其父亲(车主)和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其中,死者何某某家属提出了38万元的索赔要求。刘家父子表情僵硬,一言不发。
死者何某某家属称,被告人刘某某践踏他人生命的恶劣行为,使得安享晚年的老人在噩梦中离开了人世,使得家人精神极度痛苦。而作为刘某某的父亲(车主),明知儿子患有精神病,存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风险,仍然将车交给刘某某任其支配使用,对该案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保险公司一方,为涉案参保车辆已经投了保,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 故意肇事伤人不属理赔范畴
面对被害人的高额索赔,保险公司称,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刘某某是故意冲撞他人的,其行为导致的后果并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畴。保险公司代理人称,即使保险公司要作出赔偿,也保留追偿的诉求。
主审法官说,但鉴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保护和救助生命为核心的制度,目的在于保护受害的第三者,不在于维持保险人、被保险人的财产平衡,保险公司是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作出赔偿的。由于案情复杂,此案连同刑事部分一起,将于10月中下旬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