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险改革巩固大粮仓地位 实践金融支持“三农”发展
导读:近年来,为实施《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黑龙江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地区作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先导区和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区,积极创新发展农业保险,全面深化服务“三农”能力,“两大平原”地区农险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4月末,财政对农险的保费补贴金额全部落实到位,同比增长27.0%;农险机构50家,较改革前增加6家;农险保费收入11.77亿元,较改革前增长3.68%;农险保费支出7.23亿元,较改革前增长3.27%;农险覆盖率35%,较改革前增加4.2个百分点。
首先,农险产品不断创新。为适应农险“提标”需求,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启动种植业保险条款修订,新版条款更通俗,责任更宽泛,风险保障更高,取消了原条款中30%的免赔率约定。同时分档设置保额,供农户和地方政府选择,最高档保障金额达到作物直接物化成本。并且放宽绝产认定标准,对重灾农户实行宽赔。此外,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农垦庆阳农场试点开展水稻目标价格保险,初期试点面积5.8万亩,亩均保额1034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6000万元;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农垦八五四农场、格球山农场试点开展玉米和大豆气象指数保险,初期试点面积9300余亩,提供风险保障金额249万元;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在呼兰区试点开办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承保农户26户,支持涉农贷款690万元。据测算,新旧条款变更将扩大赔款金额4.6亿元。
其次,积极推动服务方式创新。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和农业企业量身定做有针对性的保险解决方案,探索研究差异化保险政策。经办保险公司加大科技投入,运用科技手段科学查勘定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利用电子地号图软件明确承保地块经纬度,运用卫星遥感分析灾情,提供年景评价,为查勘定损提供科学依据。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为保证定损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采用农业技术上的“等距抽样、梅花五点式抽样方法”进行作物测产,保证测产结果更能接近实际产量。据统计,截至去年末,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承保农民合作社650家,承保农作物593.44万亩,已支付赔款9413.19万元。
再次,全面深化服务“三农”能力。试点政策性农房保险,去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以“县级财政补贴、全辖统保”模式首次开办政策性农房保险,创新开展“贷款+保险”模式。林甸县创新推出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第三方住房保证+财产保险”贷款模式,进一步增强了金融支持“三农”的发展。绥化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和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分别承保绥化市5个县(市/区)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为305.2万参合农民提供大病保险保障,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8.68%。起付线标准统一为1万元,最高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总而言之,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地区农险改革降低了由于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增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为实现黑龙江粮食产量十一连增,巩固黑龙江省“大粮仓”的地位,保证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