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法或将修改
导读:公务员薪酬改革这个问题已经讨论了很久,多数公务员对工资不满,多数公众对公务员工资改革不满,根据最新消息,《公务员法》或将被修改,那么哪些部门将会被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公务员法
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公务员法的问题主要属于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相关配套规定等方式予以解决。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章联生等32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公务员法的议案。议案提出,公务员法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建议对该法第五十三条第(七)项、第(十四)项和第五十四条作出修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公务员法施行七年多的实践证明,该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规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重要法律。
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公务员法施行一段时间后再研究修改法律。
公务员普遍对工资不满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看来,公务员工资比例失衡既不利于勤政,也不利于廉政。“从公务员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来看,基本工资与津补贴的比例大致为7比3或8比2。”高波表示,依照现行政策,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由国家财政保障,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但津补贴则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安排,这也导致公务员的地区收入差异过大。
对于在广西某县担任副县长的时某来说,工资也一直是他难以启齿的事情。作为副处级干部,他每月拿到手的工资不过4000多元。
“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职务直接决定着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职务和行政级别越高,工资越高,这对于基层公务员很不公平。”时某说。比如,北京市在2003年实施“3581”阳光工资体系,即科、处、局、部级干部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0000元。
据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透露,现实中,省与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补贴相差可达3至4倍,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存在很大差距,不仅挫伤了积极性,也直接影响了行政效率。
据悉,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按照施行于2006年的《公务员法》,以企业相当人员薪酬水平及变动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目前,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义
2014年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这一条吸引了诸多关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后,对于职务不高,但工作年限长、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来说,工资水平或将超过职务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
据悉,江西省九江县自2013年就试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目前已让至少几百人获益。对于工作年限长的正科级公务员,由于职级从主任科员升到副处级,工资高于正科级的局长。
据了解,未来的级别工资将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差别,使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从而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
有专家透露,按照规划,这项制度于2015年底会随着《公务员法》的修改在全国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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