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案例
导读:通过今天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我想告诉听众朋友们,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一定要注意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赔付,对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有很大一部分可以通过交强险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交警和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报案,以降低和避免自己的赔偿责任。
“5月8日,我开车从大湾到明园时刹车坏了,因为车没有年审也没有保险,所以我害怕就跑了。”5月8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区交警大队的审讯室里,肇事逃逸连撞6车、涉嫌毒驾的肇事司机艾某脸色苍白。
5月7日20时10分左右,在乌鲁木齐市友好路与哈密路路口附近,乘出租车回家的徐女士突然听到旁边的BRT车道传来一声巨响,她向BRT车道望去:“一辆闯进BRT车道的小轿车撞在BRT公交车上,交警过去让小轿车司机下车,可他拒绝下车继续前行,小轿车的车头部位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了。”
与此同时,正在友好路与哈密路路口疏导交通的民警王鹏成接到指令,拦截这辆肇事逃逸、由南向北行驶在BRT车道的小轿车。
“当时,我挡停了一辆BRT公交车把BRT车道出路封死,然后又把警车开到BRT车道的一个入口处。”王鹏成说,“没想到,肇事逃逸的小轿车根本不减速直接就撞,撞完就倒车,一直倒到经贸委附近,又撞上1辆正在行驶的出租车,车没法再跑了,小轿车司机就跳车继续逃逸,他一边跑一边喊‘不要来抓我’,逃到滨河路后,我和同事追上了他,并控制住了他。”
当晚,这辆小轿车在沙区法院门口与1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后逃逸,途中又撞了1辆越野车和1辆轿车,慌不择路驶入BRT车道后,又与BRT公交车发生追尾,倒车时撞到了拦截的警车,最后撞上1辆出租车才被拦停。
艾某交代有吸毒史,其尿检结果也显示阳性,涉嫌毒驾。沙区交警大队表示,涉嫌毒驾的艾某肇事逃逸将面临15天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规定确定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过失赔付责任。
依据该规定,只要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即应在交强险范围内直接对受害人予以赔付,而不考虑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该规定中,并未规定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精神一致,除“受害人故意”的情形以外,也未确立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其他免责事由。即使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是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理赔责任,以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救助,但而后可向致害人追偿。
温馨提示: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危害巨大, 第一,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了受害人的伤情,甚至因此而死亡。第二,受害无法得到相应赔偿,进而有损法律的权威性。第三,严重损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易对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一种潜在的威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逃逸。将回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