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 保险还“保险”吗
自从买了保险,过马路就不用看红绿灯了吗?
不过千万不要因为买了保险就肆无忌惮,“自从买了保险,过马路都不用看红绿灯了”对于这种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发生的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行人闯红灯一旦发生重大交通意外,很难得到全额赔偿。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国外保险公司对闯红灯事故是拒赔的。在日本东京,那里红灯时间不亚于中国,但行人都很自觉。听说他们一方面有法规规定不能闯红灯,第二方面就是如果因你闯红灯,而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大家都养成了非常好的习惯。在国外很多地方都看到这样景象——路口空无一人,但红灯亮了,路边行人依然在等候。这种情况在中国就见得比较少了。在德国,那里如果行人闯红灯被车撞,不仅得不到补偿,还要赔偿车,处罚力度非常强。
我想不管我们国家现在对闯红灯、闯红灯造成的事故采取什么法律措施,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反思自己是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一员,我们要做的是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社会经济在发展,公众道德素养难道要沦陷?希望未来在中国这种现象将不再出现,每个人都从自己开始做起,也会减少一些因闯红灯等违法交通规则发生的事故而产生的保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