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险理赔
导读:建工险可应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是建筑工程防御意外风险的保护伞。在投保的建筑工程遇到经济损失时,可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与其他险种一样,建工险的理赔亦有其相关的理赔流程,那么其理赔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
建工险的理赔基本程序包括:出险通知、现场查勘、责任审核、核定损失、损余处理、计算赔款、赔付结案。即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尽快赶到事故现场予以查勘定损,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原因来审核是否属于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如果属于保险事故的损失,则应按保险单赔付。
对各承保项目的损失,按发生损失的账面金额或实际损失赔付;对于第三者责任事故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分别按保险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对于施救、保护、清理费用,应与保险项目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分别计算,且以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当天的账面金额为限,同时,保险人支付赔款时要扣除有关财产物质的残值。
物质损失免赔额。建筑工程免赔额,一般为保险金额的0.5%~2%,对自然灾害的免赔额大一些,对其他灾害的免赔额则小一些;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免赔额一般为保险金额的5%,或者刚十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其余保险项目的免赔额一般为保险金额的2%,而对场地清理费一般不单独规定免赔额。
特种风险的免赔额,应视风险大小而定。
第三者责任免赔额。仅对财产损失部分有免赔额规定,可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2‰计算,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除非另有规定,人身伤亡部分一般不规定免赔额。以上每项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损失赔付后,保额应相应减少,要出立批单说明保险财产哪一项从何时起减少多少保额,要与明细表中的保险财产项目取得一致。对减少部分的保额不退回保费,若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额,则应出具批单说明,并对恢复部分按日比例增收保费。
在建工险的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可按照上述理赔流程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只要每一步进行正确无误,理赔便会顺利实现。